苏农银行: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6月5日,本行董事会收到闫长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闫长乐先生自2019年7月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至今任职即将满六年,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有效衔接,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于闫长乐先生的辞职将导致本行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故闫长乐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本行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一、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闫长乐独立董事、廉洁与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及三农委员会委员、绿色金融委员会委员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2026年12月27日任职将满六年否否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闫长乐先生自2019年7月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至今任职即将满六年,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有效衔接,闫长乐先生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由于闫长乐先生的辞职将导致本行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故闫长乐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本行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本行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在本行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闫长乐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照本行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闫长乐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本行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长乐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闫长乐先生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没有不同意见,亦无因辞职需知会本行股东及债权人的任何事项。闫长乐先生在担任本行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本行的长期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行董事会对闫长乐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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