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济深 编辑/张广凯)
近日,迪士尼、环球影业、华纳兄弟探索公司三大影视集团,联合起诉中国AI独角兽稀宇科技(MiniMax)及其在新加坡设立的国际运营公司 Nanonoble Pte Ltd,指控其旗下“海螺AI”(Hailuo AI)存在大规模知识产权侵权。
在119页的起诉书中,三大影视集团拿出58项证据认定MiniMax 及其产品“海螺AI”,在训练和生成过程中大规模复制和再现影视、漫画作品,构成未经授权的复制、发行、衍生作品创作、公开展示和公开表演,违反《美国版权法》。除直接侵权外,MiniMax还被指存在协助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今年1月,爱奇艺也起诉了MiniMax,称其未经授权使用爱奇艺享有版权的视频素材进行模型训练并索赔10万元,目前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MiniMax于2021年由商汤科技前副总裁闫俊杰在上海创立,其作为AI创业“六小龙”之一。官网介绍,MiniMax的自研多模态模型及AI原生应用已经覆盖超过200个国家及地区,有1.57亿名个人用户。
有律师告诉观察者网,这类案件在法律层面需要认定AI模型训练中到底是对原作的复制或改编,还是仅仅受到这些内容的启发,同时也需要认定其是否获得了合理的许可。但此类案件比起索赔,版权方和AI企业和解更加符合目前的实践。
而对于AI企业来说,随着行业规模的迅速扩大,对于无序抓取素材引发的版权问题也在集中爆发,行业还债的时刻正在到来。
最强法务部炮轰
除了传说中“最强法务部”的迪士尼,原告阵容几乎覆盖了好莱坞半壁江山:漫威、二十世纪福克斯、DC漫画、梦工厂等悉数在列。
本次诉讼书指出,海螺AI在推广中自称为“口袋里的好莱坞工厂”(a Hollywood Studio in your pocket)是“大胆的自封绰号”,因其“业务建立在窃取原告知识产权的基础上”。
原告方从训练、生成、推广三个方面阐述了MiniMax的侵权行为。
在训练阶段,原告认为MiniMax未经授权,通过网络爬虫或机器人从互联网(含潜在盗版渠道)下载原告版权作品,经清洗、格式化后用于“海螺AI”模型训练,使原告作品核心元素被嵌入模型。
而在生成环节,用户只需要输入简单地文本提示,就可以生成远超提示词细节的内容。
例如,如果 MiniMax 订阅用户输入提示词:“荷马·辛普森正在工作的卡通形象”,海螺 AI 模型会生成一张高清、可下载的辛普森形象,其角色版权属于迪士尼。
而输入“达斯・维达在死星上行走,手持红色光剑”,海螺AI即可生成高质量可下载的图片与视频,包含角色标志性动作、场景细节等内容。
MiniMax被指在官网“探索”页面公开展示侵权内容,并在YouTube、Instagram、TikTok、微信等社交媒体上,用版权角色的形象生成视频做宣传,社交媒体用原告IP角色做广告引流订阅用户,且在生成内容上加注自身品牌水印。这种模式被起诉方比喻为“虚拟自动售货机”,实质是“系统性鼓励侵权”。
此外,起诉方强调MiniMax具备侵权防控能力——其已能通过技术措施过滤暴力、裸露内容,却未对版权内容采取类似保护,主观侵权意图明显。
更令原告不满的是,2025年8月27日,原告律师曾向MiniMax发函,详细列出其生成的侵权角色——包括钢铁侠、死侍、蜘蛛侠、《狮子王》《冰雪奇缘》中的主角在内约50个IP角色。但MiniMax既未作出实质回应,也未下架内容。原告因此要求法院认定其“明知故犯”,加重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MiniMax 进行到了C轮投资,此前获得过红杉中国、高瓴、IDG资本等投资。诉讼书还专门表示,MiniMax今年的估值约40亿美元,且有IPO计划。以上侵权行为带来了利润,并且直接侵蚀了正版授权市场。
好莱坞阵营在起诉书里也明确了诉求:一是索要MiniMax的侵权所得利润,或按每部侵权作品最高15万美元主张法定损害赔偿;二是申请永久禁令,禁止MiniMax继续用原告作品训练AI,且禁止其服务生成相似IP内容。
本次发起诉讼并非专门针对中国公司,的律师团队和6月迪士尼和环球已联手起诉Midjourney;本月华纳兄弟也单独提起对Midjourney提起诉讼。这三起案件均由同一律师团队代理,因此起诉思路大体类似。
MiniMax目前没有回复相关置评。
剪不断理还乱的法律
如果案件本身要从法律角度来认定侵权,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圣律师表示,我国现有的著作权法框架下认定AI侵权需满足四大要件:作品受保护、未经授权使用、接触原作、生成内容与原作实质性相似。
这也意味着版权方不仅要明确证明被告使用了其版权素材,还要证明其使用素材属于非法使用。
而对于海外诉讼,情况则更为复杂。
不同的国家对于素材侵权的认定依然存在分歧,比如在训练期间使用版权素材是否认定为侵权,存在认定为合理使用的司法判例,尽管对于AI输出内容侵权案件没有结论相悖的判决,但是对于如何认定侵权依然存在不少的模糊空间。
对于这类侵权案子,原告方与其说是通过诉讼求得赔偿,不如说是诉讼是手段,防止侵权甚至利益分配才是目的。
新创华诉AI平台侵权奥特曼IP作为全球首例生成式AI服务侵犯著作权的生效判决就是一个典型参考案例。
作为奥特曼IP方,新创华在2024年起诉杭州某科技公司,称其AI生图功能允许用户通过文字或图片形式生成奥特曼形象涉及侵权。
对此法院认定,被告虽然不涉及直接侵权,但是在奥特曼IP知名度高的背景下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属于间接侵权,最终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3万元(远低于原告诉求的30万元),同时驳回新创华对被告涉及不正当竞争的指控。
观察者网测试发现,目前主流AI平台已经无法直接生成奥特曼形象,但是对于奶龙、哪吒、Labubu等知名度较高的IP,依然可以顺利生成。
而在国外,此类案件的最终结局以和解为主。
以最早的图像生成AI为例,Stability AI已经放弃了基础模型开发,转而为好莱坞等版权客户提供定制模型和解决方案。但与其相关的版权诉讼仍未了结。
OpenAI与新闻集团(News Corp)达成多年期协议,将获得其旗下媒体的内容并用于回答用户的问题,交易价值或超过2.5亿美元。
此外,Meta也与环球音乐集团达成合作,避免未经授权的AI生成内容对创作者造成影响。
随着AI行业,尤其是AI生图,生视频行业的爆发,市场普遍预计AI企业将迎来版权方的集中诉讼维权,行业也将从无序抓取素材过渡到有序付费合作,但是对于AI企业来说,还债时刻的到来恐怕不可避免。